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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楼梦》的构思框架
作者:知阳子  http://www.52hongloumeng.com

《红楼梦》,它首先是一部小说。无论你是点评,还是索隐或考证,你首先得立定小说欣赏的视角,把这部小说的构思框架把握住,你才有机会对这部小说作出正确的解读。其实质,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提纲挈领。这就好比你撒网要抓住那条拴网的总绳,你网才撒的开;洗衣服,你要先抓到那衣服的领子,把衣服提起来将它抖通了,然后才好搓洗。故谓之提纲挈领。

《红楼梦》,是一部很特殊的小说。它的总领文字,长达五回之多,近五万字。到第六回,作者才找个头绪,用刘姥姥的故事起端,展开“红楼”故事的叙述。历来小说,未有此格。故作者从一开篇,就借石头代己立言,将其体格的“新奇别致”,作了若干陈述。连古本“脂批”批者也认为,《红楼梦》,“打破历来小说窠臼”。所以,《红楼梦》这部小说,它首先在体格上就有这点不同,它实际上有两个楔子,一个小楔,一个大楔。小楔即指第一回从“列位看官:你道此书从何而来”起,到“满纸荒唐言”那首绝句止,是为小楔。而大楔,则指前五回近五万字的总领文字。但细观之下,我们又会发现,这个大楔,它又并不完全等同于历来小说的楔文。历来小说的楔文,它只是小说故事的一个引子,或略说故事的缘起,或略说故事的背景。而《红楼梦》的这个大楔,它通过第五回的“判词”和“红楼曲”,似乎将“红楼”故事的经过,包括结局,都作了相当一部分的暗透。艺术中的伏笔如此用,前无古人,后无来者。更离奇的是,作者如此大规模地将伏笔集中一处,竟然丝毫未减读者们的好奇心理和探索热情。这得益于什么?这恐怕得益于“红楼”八十回后成谜。因为,我们现在看到的“程高本”“红楼”八十回后文,似乎与作者在“判词”和“红楼曲”中的伏笔设计,不是很吻合。最突出的,就是香菱和元春的结局。香菱的结局,从“自从两地生孤木,致使香魂返故乡”两句看,她应该是死在夏金桂之手的,但结果不是,夏金桂倒先死了。元春的结局,从“虎兔相逢大梦归”看,作者应该会在结局中构思她成为政治或宫廷斗争牺牲品这样的情节;从“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”看,作者还应该会构思元春死后报梦的情节。然而,结果这些都没有。因此,“红楼”八十回后成谜,反倒彰显了作者这些大规模伏笔的魅力,让读者们求索成痴。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,“程高本”《红楼梦》的八十回后文,究竟是否“红楼”作者原作的问题。因为,迄今为止,除了“程高本”,发现的其它“红楼”各古本,最多也才八十回。如果说,“程高本”后四十回是作者原作,那作者后四十回的结局为什么不按自己的伏笔设计去完成呢?如此大的漏洞,不是用作者尚在修改可以解释得通的。因为,从各古本看,“判词”和“红楼曲”的差异极小,可见作者在修改过程中,极少对它们动刀。故作者后文构思的情节,不太可能出现这么大的与“判词”、“红楼曲”不符的漏洞。如果说,“程高本”后四十回不是作者原作,那么,后四十回黛玉焚稿的情节就很值得读者们关注了。据我对《红楼梦》前八十回的隐笔追踪蹑迹,黛玉的原型就是《红楼梦》的作者。故黛玉焚稿,这是不是“红楼”作者焚了原稿的隐笔呢?如果是,那这是续作者的猜测,还是续作者亲见或亲闻“红楼”作者焚了原稿?如果是续作者亲见或亲闻“红楼”作者焚了原稿,那“红楼”作者为什么要焚了原稿呢?如果续作者是亲见“红楼”作者焚了原稿,那如此热爱《红楼梦》的续作者,在亲见“红楼”作者焚稿时,倘见“红楼”作者写了八十回后文,他会眼睁睁地看着“红楼”作者将八十回后文一把火烧了吗?不太可能。是吧?如果续作者确实亲见了“红楼”作者焚稿,那就只能说明,《红楼梦》,根本就没有写完,作者焚稿,是完全放弃不再写了。焚稿,体现的就是这种毅然决然的态度。如果续作者只是亲闻了“红楼”作者焚了原稿,那“红楼”作者为什么焚了原稿,他大概也是略知一二的。这原因,他会不会在黛玉焚稿中隐笔描述呢?但如果“红楼”作者焚稿,是因为完全放弃不再写了,则其放弃的原因就很值得我们琢磨。是作者兴之已尽呢,还是存在什么无法调和的矛盾让作者下不了笔?这样,我们在阅读过程当中就多了这种思想准备。

所以,因为《红楼梦》八十回后文成谜,故作者这种大规模的伏笔形式在小说创作中到底可不可取,我们竟没个判断的基础。因为,没有个确定的结局,我们就不知道,如果这部小说有一个完整的结局,这些伏笔文字会不会妨碍读者们在文学艺术上的审美情趣。但是,有了这些大规模的伏笔,对判断这部结局成谜的小说其主题思想,我们却有个抓寻。因为,通过这些“判词”和“红楼曲”,《红楼梦》揭示事物的矛盾本质,及其悲剧性、虚幻性,已经毕现。每一首“判词”,都是一个悲剧;每一曲“红楼曲”,都通过一种强烈的转折语气,凸显了事物的矛盾本质和悲剧性、虚幻性。这是《红楼梦》这个大楔的特殊作用之一。

《红楼梦》,它还有一大奇处。这部小说,竟然“朝代年纪、地舆邦国”无考,它没有历来小说通备的具体时间、具体地点两要素。更奇的是,当石头代作者立言时,竟说这部书的“朝代年纪”是可以“假借汉、唐等年纪添缀”的。以此类推,那这部书的“地舆邦国”,应该也是可以“假借”“添缀”的了。这种“假借”“添缀”的可行性,不分明是说,“红楼”故事,是发生在历朝历代、各方各域的故事么?这就是说,《红楼梦》所揭示的,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某种或某些社会现象。这种通性,似乎对我们理解“红楼”故事的视角,可以起到一种过滤的作用。但是,石头又言:“但我想,历来野史,皆蹈一辙,莫如我这不借此套,反倒新奇别致,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,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?”它又说:“至若离合悲欢,兴衰际遇,则又追踪蹑迹,不敢稍加穿凿,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。”通过石头这些话我们可知,石头既然拿《红楼梦》与“历来野史”作比,那也就说明,《红楼梦》,它也是一部野史。不过是一部“只取其事体情理”的略录性质的野史罢了。但总之,不改其“真传”的“传记”本质。而所谓的“传记”,是记载人物生平和主要事迹的文章。如此,既然《红楼梦》里有个“甄家”,那就显然说明,《红楼梦》,是一部自传。因为,《红楼梦》里既然有个“甄士隐”显然谐音“真事隐”,那这个“甄家”,也显然是谐音“真家”的。然而,在《红楼梦》里,它不仅有个“甄家”谐音“真家”,而且还有个“贾家”谐音“假家”。那就是说,《红楼梦》不仅可能作自传,而且,它还有可能作他传。只不过,从第五十六回宝玉梦见甄家的情形来看,《红楼梦》里的贾家故事,显然是为甄家故事传影的。如果《红楼梦》果真存在这样两套传记,那这两套传记就应该存在许多共性,这样才可以传影。又者,如果我们再细心一点,还会发现,《红楼梦》里的“甄家”,其实有两个。一个是甄士隐、甄英莲父女这个“甄家”,一个是“江南甄家”。那就是说,这两个“甄家(真家)”,它们都应该是“红楼”作者的家。但是,一个人为什么会存在两个“家”呢?比较大的可能有两种:一是因为“红楼”作者可能过继给了别人,由此形成两个“真家”——亲父母家和继父母家;二是因为“红楼”作者是一个成了婚的女子,这样也形成两个“真家”——娘家和夫家。如果这两种可能是前者,那甄士隐家,就是“红楼”作者的亲父母家,而江南甄家,则是“红楼”作者的继父母家;如果这两种可能是后者,那甄士隐家,就是“红楼”作者的娘家,而江南甄家,则是“红楼”作者的夫家或婆家。贾家故事与甄家故事的共性,就是“假家”故事与“红楼”作者继父母家或夫家故事的共性。因为,宝玉梦见的那个甄家,显然是江南甄家。那么,这两种可能性究竟是前者还是后者呢?这从“红楼”文笔及作者对女性心理的描摹真切来看,似乎是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。

如此,《红楼梦》里既可能两套故事融于一炉,但尽管它们有共性,也总还是无法彼此完全替代的。毕竟,作者是要作传记嘛。那么,这两套其实无法完全融合的故事,作者将如何有序地将它们记载下来呢?第三十一回湘云、翠缕大论阴阳,就值得我们关注:“‘阴’‘阳’两个字还只是一字,阳尽了就成阴,阴尽了就成阳,不是阴尽了又有个阳生出来,阳尽了又有个阴生出来。”这个“阴阳论”,似乎就是针对《红楼梦》里的真、假而论的。正所谓“假作真来真亦假”。《红楼梦》里真、假两家的故事,作者很可能就以这种“阴阳论”为基础,交替记载的。阴阳有别,但阴也是阳,阳也是阴,这就是它们的区别与共性。写了假,再写真,但始终还是为了一个主题服务。但问题是,一套人物,如何隐写两家故事呢?这人物的角色,该如何扮演?这个问题,那就要请读者们留意第十九回的耗子精故事。在那个故事里,作者写了一个“分身法”。那就是说,“红楼”人物,可能分身使用,在两家故事中分别扮演不同的角色。这样一套人物作两套班底,是有可能的。因为,到第四十九回,大观园又来了薛蝌、薛宝琴、邢岫烟、李纹、李绮一班人物。这班姗姗来迟的人物,作者或者就是用来作两套班底的隐笔的。也就是说,作者用这一班迟到的人物,在隐笔提示,“红楼”人物,要做两套班底看。第三回评宝玉的《西江月》词分两首,在那里又分两次描写宝玉的形容,或者也是这个意思。即宝玉这个人物,存在两副形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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